一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与充电设施企业创新合作,在居住区内采用“统建统管”方式建设公共充电桩;充分运用居住区周边边角空地,按照“统一选址原则、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标准”,推进“统建统服”充电站建设;二是结合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工程开展电力增容改造,按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三是指导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建立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到2025年不少于2.7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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