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门市监处罚送〔2025〕081801号
北京瑞美家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3户(详见附件1) :
本局于2025年8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门市监处罚〔2025〕124号-136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改)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京门市监处罚〔2025〕124号-13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1:北京博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3户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联系人:杨英琦、石羽忱 联系电话:010-69869710
联系地址:北京市亚洲通:石龙南路甲12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