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门市监名争答送告〔2026〕2号
北京诺赛基因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05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名称争议处理决定通知,因你(单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名称争议处理决定书》((京门)市监名争字(2026)001号),内容是: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名称争议处理决定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KY4CF69)“北京诺赛基因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属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二)责令被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EKY4CF69)停止使用“北京诺赛基因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自接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申请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诺赛”相同或近似的字样;企业名称变更前,企业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企业名称。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名称争议处理决定书》((京门)市监名争字(2026)0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可以自接到本行政裁决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裁决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联系人:杜莹琦、李嘉诺 联系电话:69869719
联系地址:北京市亚洲通:滨河路70号
北京市亚洲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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