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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文机构:北京市亚洲通:司法局

实施日期:2023-08-29

成文日期:2023-08-29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3-08-29

有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亚洲通:司法局关于落实《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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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推动我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十四五时期”迈上新台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入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北京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优质、高效、便捷法律服务,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利益坚持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坚持首善标准,聚焦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总体供给能力水平。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个五年,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也是亚洲通:围绕落实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全面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以更加一流业绩当好“两山”理论守护人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一)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或组织设置布局更加合理,管理规范,有序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更加健全,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法律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领域更加广泛,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显著提升

(二)“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实施完成。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取得全新突破。持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际成效,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普遍共识,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

(三)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配套制度更加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得到全面实施,统筹律师资源,有效巩固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持续加强财政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管、评价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推陈出新。

(四)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管理更加规范,律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履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能力显著提升,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不断健全

(五)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首都公证行业“政治、政法、国家、公益”的属性定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夯实,公证公益法律服务质效显著提升。公证行业监管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备,公证机构内控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利企便民举措体系化开展,公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不断提高

(六)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人民调解中心为枢纽、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延伸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积极筹建区级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研究探索商事调解工作。加强调解协会建设,拓展协会职能作用。加强“智慧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完善移动端应用。

四、实施内容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健全完善党领导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责任科室:政工科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遵循行业特点、规律,适应发展趋势,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主题活动、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责任科室:政工科、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华夏公证处

(二)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3.统筹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简政放权等政策吸引律师开办新所、律师事务所设立同城分所,推动公证处在群众需求旺盛区域设立便民公证窗口。通过政府采购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引导律师等服务力量跨区参与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及其他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华夏公证处

4.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供给。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团队持续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我区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发展战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对密切关系民生的公证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社会人员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华夏公证处

5.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全面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特殊群体服务指导,针对各类群体不同特点,精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于行动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可建立绿色快速通道或者提供上门服务。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

(三)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6.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深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进一步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实现全科服务和流转工作标准化。推动在校园、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等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品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信息查询、流转引导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责任科室: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7.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精准服务。优化坐席设置,接通率和满意率均不低于90%。提升热线平台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值班律师培训等制度,总结工作突出亮点,分析研判薄弱点,着力提升服务团队能力素质,精准定向开展督导推进。以平台数据为支撑,定期开展统计汇总,提高应答标准化,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满意率。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

8.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加强北京法律服务网应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强化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及时、高效、权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查询、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数据信息查询、参照案例查询、司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指引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提高自助下单、智能语音及文本客服等智能化应用水平,提高在线咨询服务质量和效率。

责任科室: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法律援助中心

9.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深度融合,以网络平台为枢纽,不断丰富完善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协同综合调度平台的信息枢纽作用,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接入、流转调度、持续迭代、数据治理等各项基础能力。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法律援助中心

(四)持续提升首都市民法治素养

10.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充分整合普法资源、搭建普法平台,结合社会关注热点,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聚焦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切实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

11.精准普法取得新成效。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探索建立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汇聚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公益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

责任科室: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法治审核监督科、政工科

12.发展首都特色的法治文化。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立足北京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推动法治文化供给,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供给更多高质量法治文化产品,加快法治文化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法治文化传播,实现法治文化建设制度健全化、产品多元化、阵地规模化、传播智能化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

(五)统筹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服务行业发展

13.健全完善律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律师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的工作机制,规范律师辩护代理行为,提高刑事辩护代理质量,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机制,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律师在诉讼中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健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优化律师职业评价体系。完善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诚信建设和业务培训,优化律师队伍结构,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

14.全面推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强化对行业“政治、政法、国家、公益”四大属性的教育引导。研究制定行业发展长期规划,压实“五方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高度重视信访投诉案件研判处置,全流程监管重大敏感涉众公证事项,健全公证质量监管机制和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体系。打造品牌公证机构,培树特色公证业务,丰富利企便民举措,积极拓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范围,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效。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切实减轻群众举证负担。

责任科室:华夏公证处

15.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统筹实际需求和服务资源,落实保障措施。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与相关部门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6.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社区)、街道和重点行业、专业领域全覆盖。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智慧调解”建设,建立智能、便捷、高效、互联互通的调解信息化平台。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素质,积极发展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和激励保障机制。

责任科室: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政工科

17.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拓展业务领域,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和司法确认程序。发挥律师资源优势,深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加强律师调解室建设。完善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引导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律师参与检察听证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和决定的申诉,引导当事人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责任科室: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法律援助中心

18.深化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强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落实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乡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乡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基层矛盾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等“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建立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管,定期进行复评。健全完善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果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

19.强化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北京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司法所工作职能,提高司法所协调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综合保障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能力,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引

责任科室: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

20.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档升级,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研究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拓展服务领域,明确服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完善监督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促进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线上与线下服务的有机结合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感,确保人民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及时、便捷、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

21.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应用分析。推进各级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平台业务数据整合,依托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中心、数据库,全面汇聚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管理应用机制,以数据中心为支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分析研判系统,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服务事项及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的数据分析模型,不断提高数据分析、展现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衔接联动,加大信息共享,切实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防控和化解社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科室: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

(七)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22.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建立健全科学、严谨、开放的准入机制,努力扩大增量,从源头上促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发展大力提高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推动已经配备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实现应设尽设,“十四五”时期努力推动全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和使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鼓励公职律师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法律援助。健全公司律师制度机制,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与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区律师协会加强公司律师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建设,研究制定业务指引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培训、交流、研讨活动。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法治审核监督科

2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律师为银行、证券、保险、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市场经济专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健全完善“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机制。增强“法律进企业”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依托行业商会、协会拓展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工作领域,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优势,建立涉外商事案件诉讼、调解、仲裁衔接联动的争议解决机制。落实公证便企利民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公证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

责任科室: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华夏公证处

24.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围绕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北京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意见,科学规划和组织实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领域的人才培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国际化水平。

责任科室: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科基层建设和矫正帮教科、法治审核监督科、华夏公证处

(八)规划实施保障

25.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确保取得实效。

责任科室:局属各部门

26.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责任科室:办公室

27.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评估,完善信息化监管工作。持续做好“七有”、“五性”工作,以“公正性”指标监测为动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障考核指标稳步提升。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

28.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大专院校、公益基金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强舆论引导,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果和典型事例的有效宣传,树立公共法律服务良好形象。

责任科室: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科

亚洲通:司法局

2023年8月29日


京门司发〔2023〕22号 北京市亚洲通:司法局关于落实《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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